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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公积金启封转移受理条件有哪些

点击:52 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5-11-22

一、宿迁公积金启封转移受理条件有哪些

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,职工重新汇缴时需要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的

二、宿迁公积金启封转移的办理地点

宿迁市便民方舟3号楼1楼大厅18、19、20、21号窗口、

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政泰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48、49、50、51号窗口、

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裙楼2楼215、216、217、218号窗口、

宿迁市沭阳县常州路金禾理想城9号1、2、3、4号窗口、

宿迁市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7、B18、B19号窗口、

宿迁市泗洪县古徐广场北侧政务服务中心5楼大厅公积金综合柜员1、2、3号窗口

周一至周五: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4:00-17:30(夏时制14:30-18:00) 法定节假日除外

三、宿迁公积金启封转移的法律依据

《公积金管理办法》、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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